中文版 | ENGLISH
  新闻中心
舟之动态
法律观察
热点资讯
以案释法
律师札记
  联系方式 更多>>
北京舟之同律师事务所
电话:010-85711952
传真:010-85711953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41号嘉泰国际
         大厦A座1212
邮箱:admin@zztlaw.com
邮编:100025
  舟之视界


疫情专题|特殊时期,您参加“云开庭”了吗?
来源:    发表日期: 2020/3/6    阅读次数: 750

  特殊时期,您参加“云开庭”了吗?

编者按:

   说起开庭,大家是不是首先想到的是这样的:

   


   或者是这样的:

   这种庄严而肃穆的仪式感,但凡到过现场的法律工作者们都有深刻体会,受过英美甚至香港律政剧洗礼的观众想必亦不会陌生。

   在当前响应国家号召尽可能减少实际接触的疫情防控形势下,各级法院的工作却从未停摆。春节假期刚过,各家律师事务所还在讨论是否居家办公、是否派人员值班的时候,法院的各类文书快递已经如期送到,真是审限不等人啊。这种形势下,各级法院充分利用信息化平台和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实行网上立案、网上开庭、网上辅助执行,保证诉讼服务的照常进行。

   近日,本所律师即亲身体验了一次“云开庭”,来听听她们怎么说吧。


记事“云开庭”

撰文:丁灿平 刘敏

   2020年伊始,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诉讼活动无法正常开展,为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北京各级法院通过推行在线诉讼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维护人民合法诉讼权利。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和规范在线诉讼工作的通知》和北京互联网法院发布的《北京互联网法院电子诉讼庭审规范》相关规定,本所律师通过个人视角就在线诉讼作相关内容介绍如下:

庭前准备

   ——设备要求

   接入互联网的带摄像头的笔记本电脑或者安卓手机。电脑端:操作系统windows7及以上,最好是windows7版本,分辨率:1920*1080或1366*768;手机端:只支持安卓9.0以上版本。

   友情提示,无论是电脑端还是手机端,目前均不支持IOS系统

   两台电脑更方便

   ——云法庭安装、登陆

   法院创建庭审活动后,通过法院系统给参与人员发送短信通知,参与人根据短信中的下载客户端网址进行下载安装。

   在安装电脑端的过程中需要注意安全软件默认是阻止其安装的,我们需要手动改成允许安装状态,否则无法安装成功。

   系统界面很简洁

   安装后,当事人使用姓名、手机号和身份证号进行注册,注册后需要登陆查看系统是否为最新版本,若需要对客户端进行升级,则及时联系法院获取最新下载链接进行升级。

   在正式开庭前,法院会给各方当事人发送短信通知,在短信末附上会议号,各方当事人使用会议号登陆进入庭审页面。

   ——庭前事务准备

   书记员在开庭前会联系各方当事人进行庭前测试,检查并确认法院和当事人使用的音响、摄像头、网络环境、远程庭审系统等网络条件是否符合在线庭审的需要。

   一般情况下,书记员会提前告知各方当事人庭审界面的各个页面,确认是否可以上传证据,是否可以查看笔录并签字。

   我们律师就是在庭前测试的时候发现无法查看笔录和签字。在这种情况下要及时和书记员进行沟通,寻求法院的技术支持,想办法解决问题,防止正式庭审的时候发生意外。最终,我们的问题并没有解决,而是重新下载手机端,通过手机端确认笔录并签字。

   ——庭前证据交换

   目前网上庭审多数针对各方当事人对证据争议不大不需要现场质证的案件,法院会将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提前进行交换,由当事人准备质证意见,节省双方庭审时间,一般情况下不会选择当庭提交、上传相关证据材料。

   ——其它注意事项

   各方当事人应仪表整洁,规范着装,文明着装,禁止穿着吊带背心、跨栏背心、睡衣等有损法庭严肃性的服饰参加庭审;应当选择安静、无干扰、光线适宜、网络信号良好、相对封闭的场所参加庭审, 不得在网吧、商场、广场等影响庭审音视频效果或有损庭审严肃性的场所参加庭审。

   律师准备好执业证,当事人准备好身份证,留待法官核验出庭人身份。


庭审过程

   受疫情影响,各方当事人目前多居家办公,因此特别要注意在庭审前应保证开庭环境安静,无外人打扰。我们就是在开庭过程中遇到对方律师小孩不停在镜头前走动甚至靠近对方律师的行为,这样不仅影响律师的庭审发言,还耽误庭审时间,扰乱法庭秩序,类似行为应绝对避免。

   各方当事人需要根据法院通知时间准时参加庭审,法院会提前十分钟左右向各方当事人发送短信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法院发送的会议号进入庭审现场。法官会查明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进入在线庭审系统,并告知法庭纪律,确保庭审顺利进行。然后书记员、法官和各方当事人会分别再次调试,是否可以听清楚对方发言,进入正式庭审程序。

   庭审过程中,各方当事人需确保头面部完全显示在视频画面的合理区域,保持通讯设备静音或关闭,服从审判人员的指挥,尊重司法礼仪,遵守法庭纪律,举止得体,坐姿端正,不得实施下列行为:鼓掌、喧哗、随意站立或走动;吸烟、进食;拨打或接听电话;故意脱离视频画面;录音录像;以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方式传播庭审活动;贬损他人人格或进行人身攻击;允许他人在庭审现场旁听、讨论和提供庭审建议;其他妨害庭审秩序的行为。

   在线庭审的程序和线下庭审并无区别,由法官主持庭审程序。而与线下庭审不同的是,网上庭审全程录音并收录当方当事人的发言并在庭审界面左侧呈现。因此,各方当事人在发言时要吐字清晰,尽量避免重复发言,避免“额”、“嗯”等等语气词,注意收录的发言是否准确表达发言人的意见,在收录文字的语义不准确时应及时提醒书记员进行变更。

   另外,因为语音录入系统比较敏感,本所律师在第一次网上开庭时,因为不小心,在对方发言时被录入语气词,在庭审笔录显示我方正在发言,导致思维被切断,会造成一些干扰。因此在对方发言时,需要保持绝对安静,防止一些语气词被录入,造成不必要的影响。

   在原被告双方进行证据质证时,对于原件的核实,只能由对方在屏幕前将文件展示进行核对,在对方展示的时候,不要因为紧张或时间关系而草草了事,一定要核实清楚原件和复印件是否一致,每一页要进行核对,文件的印章、签字是否清楚等等,再发表质证意见。

   最后,核对庭审笔录并签字,在核对过程中对庭审笔录内容有异议的要及时和书记员进行沟通,由书记员在系统端进行更改,然后双方再重新查看笔录。在签字的时候要依据指示箭头的方向进行签字,然后关闭庭审系统即可。


  感想

   网上庭审的优点是“零接触”,各方当事人不需要去法院,节约交通成本,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但是也有缺点,就是目前法官还不能完全把控诉讼程序,开庭情况受制于网络环境等因素影响。

   目前来看,网上庭审只能针对案件事实比较清楚、争议不大、证据材料不需要现场核对的案件进行。但是因互联网技术发展日趋成熟以及互联网法院的设立,以后网上开庭会是趋势所向,作为律师应尽快适应此种庭审模式,以专业的素养维护当事人的权利。 欢迎使用ueditor!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业务领域      |     律师介绍      |     新闻中心      |     经典案例      |     在线留言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北京舟之同律师事务所 京ICP备0101564号
电话:010-85711952 传真:010-85711953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41号嘉泰国际大厦A座1212 邮编:100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