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保护个人隐私,我们到底要保护的是什么?
2020年以来,这场由一个城市进而蔓延至整个世界的疫情,使得各国的执政方略、法律政策以及文化被前所未有地放在一起进行各种比较和评说。 在这中间,德国成功地吸引了笔者的注意力。一方面,是其始终保持着几乎为全球最低比例的死亡率;另一方面,则是其坚持“防疫不能凌驾于隐私”的坚定态度。据新闻,德国政府在应对疫情的修例过程中,有关“允许政府追踪民众手机定位数据”的提议引发了巨大社会争议,最终因反对者众多而被取消。 而进一步引发笔者对于隐私权的好奇与思考的,是网上一篇十万加的《欧洲疫情爆发:雪崩之前,每一片雪花都在勇闯天涯》。作者身为坐标德国慕尼黑的500强企业华人高管,生动地还原了疫情期间的两个细节:德国老板因顾虑到要求员工申报私人行程是不是侵犯了员工的隐私,而很没有底气地强调“这个是自愿的哦”。而作者在听到公司简要公布已有一名确诊病例之后,仅仅只是感叹为什么没有公布是哪栋办公楼及哪个楼层(是的,作为早已熟悉德国法律和文化的作者并未试图要求获得该人的任何个人信息),而在场的所有德国同事竟然一致地认为“这个不能公布”。
隐私暴露后我们会失去什么
德国老板对于是否侵犯隐私的紧张,和德国同事对于个人隐私不容侵犯的理所应当,充分反映了西方法律和文化中对于个人隐私权的高度重视。而即使是在可能认为前述反应有些小题大做的东方文化中,也是有着对于个人隐私权的最低要求的。 表面上看,隐私的内容是关于个人的一切信息:姓名、年龄、身份、职业、身体状况、人生经历、社会关系…… 但是严格的说,这些信息即使泄露了被别人知道了,它仍然是属于我们个人的信息,我们并不会“失去”它们。 那么,我们天天说保护个人隐私,到底要保护的是什么呢?或者换句话说,我们害怕个人隐私被暴露,究竟害怕什么呢? 如果说害怕的是个人信息被“公开”后会给个人带来的后果,那么这肯定不包括好的结果。在这个越来越公开化扁平化的时代,微博、朋友圈、抖音以及各种真人秀节目中,更多人选择了主动地公开自己的个人信息。这无疑证明了如果公开信息对于个人是更有利的,无论是在经济上还是声誉上,那么大家不仅不会在意它被公开甚至会主动地选择公开。 所以,我们要捍卫的隐私权,实质上是要保护自身不会因个人隐私被暴露而遭受不良后果。我们要保护的是自己: ——不受伤害。这些伤害可能是名誉受损、经济利益损失,甚至直接是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打着道德名义进行的各种毫无底线的“人肉”无疑已经成为对个人隐私权的粗暴侵犯,由此引发的各种行为甚至直接地触犯了相关法律。 ——不受歧视。国籍、民族、年龄、学历、经历(婚史、病史、犯罪史)、收入这些个人特征和差异,都可能会被人为地设定门槛甚至建立歧视,而除了肤色、性别这种一目了然而无从隐藏的差别之外,其它信息本有可能作为个人隐私而不被人知晓。 ——不受操控。无论是商品还是政治,无论是生活方式还是价值观念,我们都应该享有不被操纵的自由选择权。《人类简史》的作者尤瓦尔·赫拉利(Yuval Noah Harari)在今年的最新长文《冠状病毒之后的世界》中提到,获得个人信息的政府与公司将可以“预测我们的感受,还可以操纵我们的感受,并向我们出售他们想要的任何东西,从产品到政治观点”。 ——不受骚扰。不胜其扰的骚扰电话和垃圾邮件的源头正是个人信息被毫无节制地泄露及加以利用。 ——不受评判。在法律的边界内,只要不违反法律及公序良俗,每个人应有权选择不伟大,而无需为自身的喜好、观念而遭受舆论的遣责和道德绑架。 所以,笔者认为,隐私权要保护的并非作为个人隐私的信息本身,而是个人对于这些信息的控制权,以及免于受到因为信息公开而可能带来的伤害的权利。
隐私的边界 如同所有的权利一样,隐私权同样也有边界,而不是不受任何限制的。
赫拉利在《冠状病毒之后的世界》一文中,把人们在疫情中会暂时地放弃隐私权归结为在隐私和健康之间选择了健康。这也说明所谓边界问题其实是一个选择问题,就是在两种或多种的权利或利益发生冲突时,人们会选择哪个?社会又应当选择哪个? 在这一点上,即使是对于个人隐私保护力度最大的那些国家,也是可以达成基本共识的,即隐私权在某些情形下要让步于公共利益。只是,在具体哪些是需要被保护的公共利益上,各个文化及国家的标准还无法统一。 反恐。除了恐怖分子之外的绝大多数老百姓是会绝对支持对恐怖分子实施监控的,因为,恐怖分子的隐私(比如其身份和行踪)是对于公共安全的极大威胁。 公共事件。比如此次疫情,尽管仍有相当多的学者和专家对于监控个人健康抱有了相当的警惕,但无论从行政层面还是广大舆情,支持为公共利益而适当放弃隐私权的观点已是主流。当然,在不同文化不同体制下,民众对于隐私权的意识(尤其是对他人的隐私)和敏感度(哪些属于个人隐私)可能是大相径庭的。 而如何在为了公共利益而放弃个人的隐私权过程中平衡政府与个人权利也引起了许多关注和争议。除了法律专家、信息保护专家,据说连亚洲软件工程师都声称,“从技术人员的角度来看,对隐私的侵犯已经非常过火了”。 这里还有一个要加以对比和澄清的概念,就是隐瞒和撒谎。这有些类似因各种国外及香港律政剧而被大家广为熟之的那句“米兰达警告”:“你有权保持沉默,但你所说的一切都将作为呈堂证供”。如果说隐瞒信息是出于保护隐私的原因而于情于理可获理解,那么撒谎和做伪证就不能再用隐私权作为借口,而直接是违背诚信和违反法律的问题。 在如何界定隐私权的边界、如何在冲突的权利间做出选择的问题上,笔者也在思考,这种选择,对于个人而言,是主动的,还是被动的?个人有没有自由选择权?个人在自由行使选择权时,是否有意或无意地剥夺了其他人的选择权?比如,我们在选择隐瞒自己的健康状况时,是不是也剥夺了他人选择是否与我们保持距离的权利? 隐私权在现今所受到的主要威胁
个人隐私在当今所受到的主要威胁来自于两方面,主观上是政府与公司在不断加强对个人的控制和管理;而客观上则来自于以加速度发展的技术革新。
隐私与政治 通过《1984》一书,人们深深地恐惧于极权主义监视,一句“老大哥在看着你”所带来的寒意是深入骨髓的。这种监视下,失去个人隐私权的直接后果就是可能会失去自由甚至生命。 而在笔者看来,极权政府之所以会把个人隐私当作“敌人”(只要是瞒着政府的都不是好事情),其实本质上也是一种恐惧,是对于把人民放在对立面而时刻担心被颠覆的恐惧。 但在此次疫情中,值得进一步思考的是,公众对于隐私的态度,更多与政体有关系,还是与文化有关系?目前从各国应对疫情的紧急措施来看,似乎亚洲国家较之欧美更容易地接受了加强监控的制度,至少是没有遇到过多阻力。这其中,既包括在西方世界看来是集权制度的中国,也包括作为民主国家代表而获得欧美更多认同的新加坡和韩国。当然,这里面的意识形态之争在所难免,即使是同样的使用网站和个人手机追踪病发者的监控措施,在西方国家看来,中国似乎是应受更多指责,而韩国和新加坡就是值得称赞和学习的。 隐私与技术 在技术愈发强大的未来,保护个人隐私将更加地困难。正如赫拉利在《冠状病毒之后的世界》文中所说,目前是人类历史上首次技术可以一直监控每个人,政府可以依靠无处不在的传感器和强大的算法,实现这个目标。 而且更令人担心的是,技术手段已经可以将这一目标深入到“皮下监视”。例如各个政府为防控疫情而采用的新的监视工具,例如智能手机定位、面部识别摄像头等。据称,以色列所部署的监视技术通常是用于与恐怖分子作战的。 笔者小时候曾很困惑并且担心的是我们使用的各种密码,无论是银行卡还是各种网站,如果银行或者网站工作人员可以看到并且使用,岂不是可以为所欲为?后来从技术的角度得知,这些密码实际上可以以一种相当安全的方式受到保护(当然,受到极端的黑客攻击那是另外一回事)。 因此,在笔者看来,技术只是手段,本应该没有任何政治属性,也无所谓好坏的。技术究竟是被用来保护还是侵犯个人隐私,其实完全在于人类自己做出的选择:是选择为每个人服务,还是为一部分人服务,还是为被一部分人操控的政府服务。 未来的个人隐私权会是什么状况 是否可以合理地设定保护个人隐私与公共利益以及他人权利的界限?是否可以在看似不得不放弃某个选择的时候,尽可能地去同时保护两者?赫拉利在他的文章中,通过肯定亚洲一些国家和地区在疫情中所取得的成效系依赖于诚实的报告以及有见识的公众的自愿合作,而认为其实人们也可以无需在隐私与健康之间做出选择的。 赫拉利之所以在文章中忧心忡忡地把“皮下监视”问题放在第一个来提出,正是因为他预见并担心的是,在此次疫情之后,这些还算合理或可接受的临时措施将可能在“巨大的惯性”下逐渐正常化、长期化。 更可怕的是,大家已经对此习以为常,如温水煮青蛙。就象笔者曾经因为那些有关中小学课堂越来越多实时监控甚至以此来评估学生表现的报道而细思极恐:如果这些孩子们已经习惯了被人监控,那么他们还会有正常的隐私意识以及权利意识吗?而如果对自己的隐私都没有意识,是不是更有可能漠视甚至无视他人的隐私权呢? 而能否在披露符合公共利益的个人信息上实行自愿制度,无疑是对社会诚信的极大考验,也需要建立在公众对于隐私权有正确观念和认识的基础上。只有每个人真正意识到隐私权对于个人的重要性,才能同样地去承认他人隐私权的重要和不容侵犯,也才能在正确地建立边界的基础上,去更好地处理个人隐私与他人、社会、政府之间的关系。 当然,这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可能也只是一厢情愿的美好愿望和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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