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试点注册制,中国证监会发布过渡期安排并就主要制度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新规速递 2020年04月27日 2020年4月2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 与之配套,同日,中国证监会就行政许可事项的过渡安排发布通知,并同时就起草的相关主要制度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现将相关内容要点以思维导图归纳整理如下:
过渡期安排 为稳步推进创业板试点注册制工作,有序做好注册制实施前后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并购重组等行政许可事项的过渡,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4月27日发布《关于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实施前后相关行政许可事项过渡期安排的通知》。 
公开征求意见稿 为兼顾长远改革目标和试点阶段性特征,结合创业板的市场特点和存量企业现实情况,中国证监会起草了《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主要制度规则,搭建起创业板试点注册制的制度框架,并于2020年4月27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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