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解答
随着劳动争议案件比例逐年上升,为公正、高效处理劳动争议纠纷,统一裁判尺度,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发布《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解答(一)》(以下简称《解答》),并于2024年4月30日起实施。 《解答》针对劳动争议案件审理中的疑难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解答,多达92个具体细节问题,对北京市发生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具有法律约束力。 用人单位和员工应该如何理解适用《解答》,本所将以案例评析的方式就其中的重点问题进行系列分析和解读。 《解答》内容 合同续签 对于劳动合同期满后未订立劳动合同而员工又继续工作的,《解答》中共有三个问题就如何处理做出了答复: 40. 劳动合同期满后未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继续工作,如何处理? 劳动合同期满后未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继续工作,应适用《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十四条第三款、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进行处理。在此情况下,因为用人单位对原劳动合同期满和继续用工的法律后果均有预期,因此不需要再给予一个月的宽限期,原劳动合同期满次日,即是用人单位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之日和承担未订立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之日。两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应以相对应的月份的应得工资为准。 劳动合同期满后仍继续工作,经用人单位通知,劳动者不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适用《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终止劳动关系。 45.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劳动合同到期续延,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继续工作,并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是否支持? 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已经约定劳动合同到期续延,但未约定续延期限,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仍继续工作,双方均未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属于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续延劳动合同,可视为双方订立一份与原劳动合同内容和期限相同的合同,故劳动者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不应支持。 46.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劳动合同到期续延,此后劳动者以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为由,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何处理?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劳动合同到期续延,且实际续延劳动合同的,合同约定了续延期限的,续延期限届满时,劳动者以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为由,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可以依劳动者的主张确认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
以例释法 例:员工李四与A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薪资为每月1万元,期限为三年,自2020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 2023年3月31日劳动合同到期,A公司与李四没有签订新的劳动合同,李四仍继续在A公司工作,双方均未提出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 依据《解答》中第40、45条答复,区分原劳动合同中有没有约定到期续延两种不同情形,李四可享有的权利主张亦不同: 如果原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到期续延,李四自2023年4月1日起可向A公司主张两倍工资,主张的金额为相对应的月份的应得工资,主张时间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 如果原劳动合同中已约定到期续延,则李四继续在A公司工作视为双方自动签订新的劳动合同,薪资待遇、期限与上一份劳动合同一致。李四无权向A公司主张两倍工资赔偿。
律师建议 用人单位 对于公司来说,在劳动合同期满后员工将继续在公司工作的前提下,为了避免因未签署劳动合同而承担两倍赔偿的情形发生,建议可在劳动合同中提前设置合同期满续期的相关条款;若没有此类条款约定,则应当在合同期满之前及时地与员工签署新的劳动合同。 而如果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不打算与员工续签,则一方面应避免发生员工继续在公司工作的情形,另一方面应提前书面通知劳动者并依据法律规定给予相应补偿。 此外,提醒公司注意:若劳动合同以前述方式自动续签,即因为有“到期续延”的相关约定且在到期后实际续延时将视为订立一份新的劳动合同,则意味着此时双方已经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当自动续签的劳动合同期限再次届满时,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公司应予以签订。 劳动者 而对于员工来说,在签署合同时应注意相关条款的约定,合同期满后若公司默认同意继续工作但未签署新的劳动合同,或者存在其它损害劳动者利益的行为,则可保留证据、及时主张、依法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