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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问有答|涉及自然人的民事纠纷,到底要向哪个法院起诉?
来源:    发表日期: 2024/11/27    阅读次数: 64

有问有答|涉及自然人的民事纠纷,到底要向哪个法院起诉?



    在涉及自然人的民事纠纷中,当事人往往不知道该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尤其是在不掌握被告居住信息或者涉及到复杂的人身关系的情况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下称“民诉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下称“民诉法司法解释”),本期“律师‘说人话’·你问我来答”将围绕民事诉讼中的地域管辖解答大家最为关心的问题,也欢迎大家在留言区提出更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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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想跟别人打官司,应该去哪个法院起诉?

    根据民诉法及民诉法司法解释,想告谁,就去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这里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也就是身份证上所登记的住所。

    而如果被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就要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这里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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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被告的户籍被注销或者被迁出了,怎么办?

    如果被告被注销户籍了,要向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向该地人民法院起诉;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则向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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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好几个被告,怎么办?

    同一诉讼如果有好几个被告,而且他们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可以向其中任一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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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在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吗?

    在原被告双方有约定或者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也可以选择向被告所在地之外的其他法院起诉。

    例如,有关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的纠纷,在不违反民诉法中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的前提下,原被告双方还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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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双方没有书面约定管辖法院,也不想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怎么办?

    以下案由的民事诉讼中,也可以依据法律规定选择在被告住所地之外的其他法院起诉:

1. 合同纠纷中,可向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

2. 保险合同纠纷中,可向保险标的物所在地法院起诉;

3. 票据纠纷中,可向票据支付地法院起诉;

4. 运输合同纠纷中,可向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法院起诉;

5. 侵权诉讼中,可向侵权行为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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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本人(原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吗?

    特殊情形下,可以向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包括:

1. 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 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 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4. 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5. 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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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专属管辖?

   就是指双方不能自行约定管辖法院,而只能向法律规定的专属管辖的法院起诉,包括以下情形:

1. 因不动产纠纷(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已登记的,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未登记的,为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 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 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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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到离婚案件,必须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吗?

1法涉及到夫妻双方存在不同的特殊情形时,民诉法司法解释规定了以下法院管辖:

1.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辖。

2. 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  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 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5. 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6. 已经离婚的中国公民,双方均定居国外,仅就国内财产分割提起诉讼的,由主要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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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当事人的住所地发生变更,怎么办?

    如果双方协议约定由一方当事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而在协议签订后当事人住所地变更的,由签订管辖协议时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而在案件受理后,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权不受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变更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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